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噱头还是歧视? 别老强调人家是“变性人”
http://www.100kang.com 2004-5-29 23:58:06 变性人

    3月16日,陈莉莉在成都某宾馆内遭到三名福建男子的侮辱,还被抢走了现金和手机。这三名男子涉嫌抢劫、猥亵被刑拘。事后陈莉莉说她对将来感到很迷惘。
  媒体报道这类新闻并无不可,但是笔者注意到有关陈莉莉的报道很多都是以“变性人……”为题,笔者以为不妥。
  陈莉莉原来是男性,但是她现在通过手术已经成为一个女性。国家从法律上赋予陈莉莉这类特殊人群享有与所有女性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都不能歧视她,当然媒体也不能例外。一些媒体用“变性人”的标题固然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但这对陈莉莉来说,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是对她的排斥和歧视,同时也会对有类似经历的人群带来深深的伤害。
  因为陈莉莉有着特殊的经历,被社会接纳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媒体强调人家是变性人,显得很不宽容。笔者以为,以后报道类似新闻的时候,可否不用“变性人”的说法,以示对法律、对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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