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蔡:
宁扬家丑也要揭露批判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可老蔡为什么就不怕外扬家丑呢?
老蔡第一个站出来诉说“金钱婚姻”给他家带来的遭遇:“我家欠债17万多元,儿媳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儿子哭着要跳海自杀;我老婆也是夜不能寐,一直哭着说要去儿媳家里上吊。我真的是无路可走,才向报社求助,非常感谢报社对我的帮助,真的很感谢!”此时老蔡双手合十,向报社的编辑、记者不停地鞠躬,而后继续讲述“金钱婚姻”对他一家人的伤害。
“儿子结婚时,由于我们相信闽南的风俗——有多少彩礼过去,就会有多少嫁妆过来。因此为了双方都体面一些,我和老伴按照当地的婚俗,好不容易凑足了20万元彩礼,其中有向别人借的17万多元,利息为1分或2分,本以为儿媳嫁过来后带过来的嫁妆就可以把借的钱还掉。令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结婚时儿媳并没有按照当地的婚俗把彩礼如数带回。此后,我们一家人既要付17万多元债务的利息,又要想方设法还借来的本金,还要维持生计。我老伴有时不得不向儿媳要钱,可是儿媳不但拒绝,儿媳的母亲还把我儿子叫到她家里住,任何费用都要我儿子负担。”
“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今年6月20日,儿媳把我的孙子扔在家里叫我那念高中的女儿看管,然后就到处收集证据,如结婚证、夫妻共同的债务凭证、婴儿出生证等等。10月23日,儿媳向法院起诉离婚。”
老蔡说,自家的遭遇使他痛心疾首。因此,他要做揭露、批判“金钱婚姻”的第一人,愿自家的悲剧不再在八闽大地上重演。大维: “金钱婚姻”衍生婚外恋">婚外恋
大维(化名)说,“金钱婚姻”在能够引起心灵共鸣的爱情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于是在这种用金钱铸造的婚姻背后,有时会引发婚外恋。
“5年前,只有22岁的我,既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想好以后要如何生活,就在父母亲的一再催促下,和嫁妆丰厚的纹结了婚。当时,只有20岁的纹因为从小生长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中,脾气比较骄躁。婚后,战争在我们两人之间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可言,不过因为有了纹的丰厚嫁妆,我的事业起步得如此轻而易举。”
“婚后1年,儿子阳阳(化名)出生了。纹负责每天在家里照看孩子,我则顾着刚刚起步的企业,我们两人的沟通少之又少!”讲到这里大维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甜蜜而又忧伤。
“有一次我在石狮某酒店和客人谈生意,突然看到一个长得清新秀丽的服务员小姐满脸泪花地站在酒店负责人旁边,负责人对她喊到:‘再不听话,我就炒你鱿鱼!’看到她楚楚可怜,我突然有种很想保护她的冲动。于是,我就走到这名服务员面前问她怎么回事。”
“她告诉我她叫巧巧(化名),刚才因为没满足一名客人的无礼要求,负责人就要她向这名客人道歉。她最后还是没有向无礼的客人道歉。现在工作没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感动于她不被物欲横流所玷污!于是,我帮她介绍了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并和她保持着友好的来往。感情总是让人无法预测,越和巧巧接触越觉得她的可爱和善解人意,最后我们无法避免地成了情人。”
“去年,纹发现了我和巧巧的关系,带着一帮亲友到巧巧的租住处把可怜的巧巧猛打了一顿,并威胁说,如果再和我往来的话一定不放过她。纹的做法虽然让我无比气愤,但是对妻子不忠诚的我又能如何?”
“当我再次见到巧巧时,看着她为我而憔悴的容颜,我不得不狠下心来和她断绝相爱又不能相守的关系。我和纹的感情也陷入低潮。”
“有金钱的婚姻固然好,但是为了金钱而稀里糊涂地同一个与你没有多少感情的人结合,那才是最可悲的!我希望还没有结婚的朋友们都以正确婚姻观对待婚姻。”王明: 我的恋人因几十万聘礼自杀
因为没有几十万元的彩礼聘幽幽(化名),幽幽连同和父母反抗的勇气都没有就悄悄地离开了人世。王明(化名)说:“这是一个月前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在回忆昨天的故事时,我的心依然在滴血。”
“我与女友幽幽住在晋江同一个村里,上小学时,我们常常一起背诵诗歌,一起做功课,与其他同学一起玩过家家。记得每次玩过家家,我当新郎,然后幽幽会很天真、很积极地举手说她要当新娘。于是,我跟幽幽每次都扮演着新郎新娘的角色。时光悠悠,我们考上了市重点高中,而且在同一个班。我们谁也没想到这样的缘分暗藏着多年以后的悲剧。”
“两小无猜的童年很快拉近了我与幽幽的距离,少男少女特有的敏感与多情在我们身上得到了验证,我们彼此喜欢上了对方。为了不影响学习,我们刻意回避自己的感情。我们相约考同一所大学,因为有了奋斗的动力与对方的鼓励,我们很顺利地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在陌生的城市里,我们互相照顾,很自然地,她成了我的女朋友。大学毕业时,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我必须为生活奋斗。幽幽很善解人意,她要我好好工作,她等我。我答应幽幽,等我存够了钱,我就娶她。”
“毕业后,幽幽回到了晋江,而我则到了大城市打工。因为她家里经济条件好,而她又是大学生,要帮她介绍对象的媒婆踏破了门槛。幽幽坚决不去相亲。后来她爸爸给她介绍了一个同他们家有生意往来的客户的儿子,并告诉幽幽如果她嫁给他,以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而且两家的生意可以合在一起得到扩大。幽幽坚决不同意,并把我们之间的事情告诉了她父母,她父母大发雷霆,坚决反对我们继续交往。幽幽跪在地上求她父母,她父母说如果她执意要跟着我的话,要我马上娶幽幽,但要拿出几十万元聘金;如果没有,就要幽幽嫁给那客户的儿子。可怜的幽幽知道我刚出来打工,不说几十万元,就是十几万元也拿不出来。她一个人关在家里哭了整整一个星期。我记得最后一次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只字不提家人反对的事,只是连续问了我好几次,人真的有前世今生吗?粗心大意的我丝毫没有意识到什么,顺口哄了哄她:‘当然有前世今生,不然我们怎么会相爱。’幽幽又问:‘那就是说也有来生?来生你还会爱我吗,还会娶我吗?’我就说:‘傻瓜,不爱你爱谁呀!’这是我跟幽幽最后的对话。没想到这竟成了幽幽的遗言。当天夜里,幽幽在她的房间里悬梁自尽了!”
“听说她死的时候身上还穿着情人节时我送给她的一套裙子。‘来生你还会爱我吗,还会娶我吗?’她最后的话语每时每刻都在我耳边回荡。我不想对世俗、对现实、对金钱作任何评价,因为再多的评价也唤不回我的幽幽。”律师观点干涉婚姻自主触犯法律
针对“金钱婚姻”中由于金钱而产生明的或暗的干涉婚姻自主的行为,省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可能触犯法律。
对于借婚姻索取钱财,并因此引发暴力干涉婚姻的现象,法律并非坐视不管。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主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主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应当注意的是,一般人往往只注意到女方借婚姻索取钱财现象,而男方借婚姻索取钱财也应引起关注。其实,男方借婚姻索取钱财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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