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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言明的试婚
http://www.100kang.com 2005-6-9 0:59:58 试婚

  试婚是未婚的男女双方在恋爱阶段,为尝试各自是否适合夫妻的角色,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法律手续,便自愿或明或暗地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婚姻生活的尝试,是婚姻的准备阶段,是恋爱与婚姻之间的一种移行和过渡的形式。同居与试婚在某些方面有些类似,如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自愿、以夫妻名义生活、都不受法律保护、彼此都不承担责任等。但同居与试婚也有许多不同,同居的男女双方至少没有明确的尝试各自是否适合夫妻角色的目的;同居双方未必都是未婚;而且同居的男女关系以性关系为核心,而试婚除了男女之间的性生活以外,尚包括二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夫妻的角色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社会关系。尽管如此,试婚与同居有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分界线。
   试婚与恋爱本来可划分出一个较为明确的分界线,如恋爱双方是否存在性交关系、是否同居一室、是否有明确的对婚姻 生活进行尝试的目的等等,而且试婚多开始于恋爱的后期阶段,或者说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关系,才有可能进入试婚阶段,世界上大抵上极少有男女双方一认识就试婚的情况。但因为现阶段的恋爱行为中,存在相当程度的未婚同居现象,这就使得试婚与恋爱以及未婚同居现象之间的关系变得模糊而且复杂起来。可以说试婚只有在有目的地对婚姻生活和夫妻角色进行尝试这一点,有可能区别于恋爱后期的未婚同居现象,但这一点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只有男女双方当事人清楚,外人无从判断。而从试婚双方都不受法律保护,彼此都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两点看来,试婚的本质仍然只是一种恋爱关系,尽管不是一般的恋爱关系。
  
   有些人认为除了没有一纸结婚证书以外,试婚与结婚没有二致,因此试婚也是一种婚姻形式,是一种新型的婚姻形式,应该说这是一种误解。可以说试婚是本世纪初诞生于西方社会,8O年代才进入我国的一种新型的两性关系,但试婚绝不是一种婚姻关系。试婚没有一纸结婚证书似乎只是缺少一种形式,但其本质是男女双方不需相互承担法律方面任何形式的责任和义务,最多只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一定的 道义责任而已,而这仅取决于当事人的道德水准和其主观愿望,外人以及法律是无从约束的,很显然这与领了结婚证的男女未举行婚礼完全不同。
  
   尽管我国现阶段客观存在着试婚现象,但即使是专家也很难对试婚给出一个明确且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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